玉林城區各建筑工地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建筑垃圾運輸企業:
??? 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最大限度減少我市建筑垃圾揚塵對空氣質量的影響,有效遏止城市道路污染和揚塵污染等行為,全力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四強兩區一美”兩灣先行試驗區的決策部署及精神,維護良好的城區市容環境,進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建成宜居宜業宜商的美麗公園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玉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和《關于玉林城區建筑垃圾實行密閉化運輸和公司化運營的通告》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我局決定從即日起對玉林城區建筑垃圾處置運輸進行專項整治?,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需要處置建筑垃圾的,應該在獲得市城市管理監督局的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由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
二、車輛駛離施工場地前必須沖洗車體,凈車出行,運輸過程中應當實行密閉運輸,不得遺撒、泄漏。
三、按照核定的時間、路線、地點運輸、傾倒建筑垃圾。
四、隨車攜帶《玉林市城市建筑垃圾運輸證》和《玉林市建筑垃圾處置證(運輸副證)》。
五、遵守貨運車輛道路通行相關規定,自覺接受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 如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分別由公安交警、交運、城市管理執法等部門依法處理。對屢次出現違規造成環境污染的運輸企業及忽視環境污染治理、放任使用未經核準運輸車輛的建筑工地,我局將依法從嚴處理,并將處罰信息推送到“信用玉林”平臺,同時以書面形式抄告市住建、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采取信用聯合懲戒措施。
玉林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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